中共学院委员会
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实施细则
第一章 总则
密切联系群众,是党的优良传统,是促进党员队伍的自身建设,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,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措施,是密切党群关系,上情下达,下情上达,把党的方针政策化为群众行动的良好途径,因此,为充分发扬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,建立党员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,促使党员深入群众之中察民情、听民声,解民困,结合学院实际,制定本实施细则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从扩大联系范围,改进联系方式,丰富联系内容,增强联系实效入手,及时总结完善党员联系群众的有效做法,巩固和扩大密切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,树立党的良好形象,广大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深入开展调查研究,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,帮助群众切实解决实际问题。
各支部承担本支部内党员联系群众各项活动的部署,组织,协调,检查和指导职责,确保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达到党组织满意,党员满意,群众满意。
第二章 适用范围
党的各支部;
党员领导干部;
普通党员。
第三章 联系对象
入党积极分子以及普通教师、学生群众。
第四章 联系群众方式及内容
1、深入群众。每位党员要负责对接1-2名入党积极分子或者普通群众,保持密切的联系。党员应熟悉、了解对接师生的思想、学习、生活情况,定期深入群众,有针对性的开展谈心工作,听取群众的呼声,了解他们的需求,做好群众的工作,并向他们热情宣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以及改革中出台的新政策和措施。各位党员每月向党支部汇报联系情况,党支部建立群众信息反馈台账,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要求,做好详细记录,认真梳理后分类建档,对群众反映的问题,每学年做一次小结。
2、发扬民主作风。充分发挥学生代表大会的作用,每学年召开1-2次学生代表大会,遇到重要问题,决策前认真征求群众意见,听取群众合理化的建议,坚持集体讨论决策。
3、解决群众需求。主动配合组织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,耐心听取群众的意见,关心群众的生活学习情况,切实解决群众对在学习和生活中提出的实际问题,能解决的尽快帮助他们解决,不能解决的及时向党组织反映,并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,热情接待来访。做到件件有落实,事事有交代。对困难群众要给与更多的关心,让群众从实际学习生活中,从切身利益中切实感受到党的温暖。
4、端正思想。党员要谦虚、谨慎的听取群众的批评意见,接受群众的监督,融洽与群众的关系,把群众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。要教育群众正确处理国家、集体、个人这三者之间的关系,倡导群众爱国家、爱集体、爱学校。对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、学习和工作等情况,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其愿望和要求,以实际行动向入党积极分子言传身教,鼓励和帮助其积极上进,端正入党动机。
5、总结经验。党支部每学期要对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,总结经验,发扬先进。
6、开展谈心谈话。党支部要采取召开群众座谈会和个别访问谈心等多种形式,与群众开展谈心活动,了解思想动态,听取意见建议,接受批评监督,听取群众对党员的思想、作风的反映,充分调动党员做好本职工作,提升党员服务水平,对发现的苗头性,倾向性问题及时教育引导。党委班子成员每年与党员也要进行2次以上谈心谈话,随时听取党员的情况反映和工作建议,解决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。
7、志愿服务。党员要积极承诺践诺,参与志愿服务,主动参加学院以及周围社区组织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志愿服务活动,集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“党员义工日”等主题服务活动。党员在服务过程中要坚持佩戴党员徽章和工作胸牌,亮明身份服务群众,增强服务意识,提高服务质量,弘扬志愿精神,展示良好形象。党员干部每年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2天。建立志愿服务登记册,没有达到服务时限的人员,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。
第五章 联系方式
1、设立群众意见电子邮箱,群众可通过写邮件反馈问题,也方便党委收集群众对党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2、建立学院党员通讯录,让群众可以及时联系到党员。